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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问题 男方与女方于2000年结婚登记以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了一套期房,房子尚未交工,当时只有房屋购买收据,收据的落款姓名为男方,当房屋竣工交付时,女方正值产期,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产权登记于男方父亲的名下。现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女方对于这套房产是否有权利主张财产要求,有何种途径进行权利救济?
2013-02-20 17:58 ylm197……(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2-20 18:23
购房合同上是谁的名字?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2-20 18:43
这个是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解决。你可以直接联系我。
3 110网律师  2013-02-20 19:20
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来电
4 110网律师  2013-02-20 21:08
有权要求平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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