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的赔偿金由谁来主张,劳动者还是劳动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分发整改通知书后,仍逾期未足额支付,只支付一部分的。可否向劳动仲裁部分提出,要求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所指支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由劳动者来主张,还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主张.如果是由劳动行政部分来主张的,那行政部门如果徇私或者怕麻烦不主张是否违法?应该怎么办?
2013-02-20 17:51 hzjzh(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2-20 18:22
可以申请仲裁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2-20 18:42
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主张。
3 徐志远律师 2013-02-20 17:58
1、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2、有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主张。3、
4 110网律师 2013-02-20 19:21
赔偿金是由劳动者来主张,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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