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报价和材料存在争议,开工和竣工日期未填,现在要解除合同 2013年春节前跟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开工和竣工日期也没有写(因为还没确定日子),由于当时没仔细看合同和报价单的内容就签字了,也没有交定金。之后回来才发现合同报价上存在很多价格上和合同施工质量上的问题,现在想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署名下方有个备注栏没注意看到 备注栏里写的是 甲乙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如因一方无故违约,则承担此工程总造价的40%违约金给对方。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吗?谢谢
2013-02-20 15:51 王维聪(上海-嘉定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0 15:56
可以解除合同,但你可辨称此阶段仍在协商阶段,因你关于合同中的很多问题都还未确定。具体可来电详谈。
2 110网律师 2013-02-20 16:57
依您所述,初步判断算作你违约。但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下调。
3 李仁红律师 2013-02-20 18:28
如果是符合法律事由的解约,不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该约定的违约金偏高,可要求适当调整。
4 110网律师 2013-02-20 18:29
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支付的
5 张向锋律师 2013-02-20 20:40
约定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法院调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3-02-21 09:29
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问题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