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同换总公司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若分公司还在员工有权不 分公司合同换总公司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若分公司还在员工有权不签总公司合同吗?公司可以停止给员工交社保吗?
2019-06-06 14:41 Janet-文静(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9-06-06 14:48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6-06 14:44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 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 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 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 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3 申维丰律师 2019-06-06 15:00
您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4 赵江涛律师 2019-06-06 15:08
注意 工龄 工资 等等
5 徐卫东律师 2019-06-06 16:16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6 宋超律师 2019-06-06 16:32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7 孙新律师 2019-06-06 16:34
你好,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