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能否讨要到工资? 我于2013年的2月13-至今(年初四-至今)于南京建邺区的一家商务宾馆做前台收银,之前两天是培训,之后电话征得几位老板同意可正式上岗。双方未签合同。15日是白班(早8晚8:12小时),16日为夜班(晚8早8:12小时),休息一日后,18日为白班19日白班再休息一日这样循环。现因宾馆管理不善不想继续了,想问问此时我提出辞职能拿到这几天的工资么?过年期间工资能不能翻倍?大概是多少?
2013-02-17 21:28 冷静2013(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3-02-17 21:36
对你提供了劳动的工资应当支付
2 110网律师 2013-02-17 21:57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3 葛涛律师 2013-02-18 01:32
您好:
你可以从2月13日开始计算工资,法定节假日按三倍计算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先收集证明你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你可以从2月13日开始计算工资,法定节假日按三倍计算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先收集证明你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4 邱中林律师 2013-02-18 12:48
单位应给你工资,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如果不给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5 110网律师 2013-02-18 13:55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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