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4日,景县连镇派出所在没有搜查令和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 2018年10月14日,景县连镇派出所在没有搜查令和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我家进行了强行搜查,并扣押了我家手提包十多个,摩托车一辆,手机一部,衣物若干,第二天家人去派出所询问情况,派出所所长说家父涉嫌盗窃,要我家出一万五千元平事儿。当时由于弟妹临产住院,没有理会派出所此事,2019年3月21日,连镇派出所将家父传唤至派出所,然后拘留14天后转逮捕。我去派出所了解案情,所长说根据案发监控和在我家搜查出的手提包,对家父进行了逮捕,案发视频是背影视频,并且与家父衣着头型皆不相符,手提包我已经提供全部购买记录证明。派出所应该已经觉察到错抓了好人,但是怕担负责任不敢承认。以现以背影视频为证,将家父羁押超过62天。我能否起诉派出所并要求国家赔偿?
2019-05-23 20:29 ask201……(河北-衡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23 20:54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2 张鹏飞律师 电话:13978835178 2019-05-23 22:41
向上级机关投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9-05-23 20:51
向上级机关投诉
4 冯倩雯律师 2019-05-23 21:38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5 韩士队律师 2019-05-24 10:20
可以起诉请求赔偿
6 宋超律师 2019-05-24 11:49
你好,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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