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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十月份因工伤骨折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三月后去单位上班,
17年十月份因工伤骨折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三月后去单位上班, 17年十月份因工伤骨折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三月后去单位上班,直到18年五月感觉走路不舒服第二天去检查,检查结果说是钢板断了,然后又做了一次手术,还用了自身的髂骨,三个月后去复查医生诊断出是骨不连,又做了三次骨髓移植术促进伤口生长。(三次骨髓移植是过一两个月做一次)直到19年五月份。然后公司给我的工资发到了19年2月份,而且第二次钢板断了之后做的二次手术医疗费也没有报够。鉴于以上这些情况我是否能够向公司索赔?索赔不满意是否能够发起诉讼?
2019-05-14 14:11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14 14:18
这是可以的
2 郎海华律师  2019-05-14 14:12
可以的
3 康治斌律师  2019-05-14 15:59
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4 张元珍律师  2019-05-14 15:59
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5 冯倩雯律师  2019-05-14 16:20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
6 李晓玲律师  2019-05-15 09:13
可以的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5-15 19:02
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主张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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