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了,她没有去庭,孩子抚养费,她的户口还在我家。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她没有去庭。孩子抚养费一分没有付,4年了。她走时带走了我们当时共同财产的一半。她的户口还在我家。一直没来见孩子,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请问我该怎么做?
2010-06-30 21:10 w520(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0-06-30 23:29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2 陈晓云律师 2010-07-01 06:08
如果没判离,需要若干时间后再行起诉,说明事实情况,应当可以判离。
3 孙新律师 2010-07-01 09:19
你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建议详谈以提出好的对策。
4 孙新律师 2010-07-01 10:20
案件比较复杂,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起诉。
5 孙新律师 2010-07-01 12:25
如果尚未判决离婚,可以再次起诉!孩子抚养费一分没有付,带走夫妻财产一半,一直没来见孩子,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证据。
6 孙新律师 2010-07-02 09:39
法院是否已经判离?
7 孙新律师 2010-07-02 17:37
你好!
如果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可以再次起诉,并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可以再次起诉,并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