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村房屋问题 我家乡在泉州农村,是中国(第100)百强县,这里正大规模搞“开发”,我们村民小组的农田都被征用了,每亩地29500元+青苗费(几乎都是盛产期的茶田)8000元,我认为该征地价格太低而不予签字,目前又说要征用村民小组的所有房屋,我家的住房是我父亲于1976年建造完成的闽南“大厝”及附属房,我的父亲于1984年去世,房子并没办理房产证。现村官间接放话:要赶快落实征地签字,否则到时我家的房屋征用将以“无证”论处,不予理赔。请问我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正当权益公平不受侵害?
2013-02-11 21:30 白鸿民(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2-11 21:31
按当地的政策办理
2 刘青芳律师 2013-02-11 22:19
你好,可以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面签字,要求合理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3-02-14 21:16
建议请律师处理,了解村里情况后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