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问题 爷爷去世,留下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是爷爷的名字.后来由父亲出钱,奶奶将老房翻建,并把房产证办为自己的名字.几年前,父亲和奶奶签订了一份手写协议,说明可以将土地使用证改为奶奶的名字,但在奶奶有生之年对该房产不得转让,出售.协议上有父亲签字,奶奶按的指模,以及几名中间人的签字.
请问,这份协议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如果以后奶奶将房产赠予或者出售给其它人,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给她的其它子女,是否可以?
请问,这份协议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如果以后奶奶将房产赠予或者出售给其它人,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给她的其它子女,是否可以?
2013-02-06 08:30 ken210(江苏-徐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2-06 08:37
可以.....
2 朱君秀律师 2013-02-06 08:40
答:有效;可以在子女之间发生转让或者继承的。
3 王晔律师 2013-02-06 14:59
此协议并未表达你所要表达的意思,它只是限制了奶奶生前出售,而转让也是出售的意思,归根到底就是不能出售,并未限制赠予其他子女,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给她的其他子女,所以此协议是不能达到你所预期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