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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企破产以及债务追讨
关于私企破产以及债务追讨 与熟人做的交易,有合同但无印章或签名,其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快要破产,获知其公司外债数额巨大其定无力偿还,故要求公司法人代表补签合同,不同意,但愿意以公司名义重新拟定一份合同,是否对我有利?如不重新拟订合同,我方证据是否明显不足以向法庭提交诉讼?怎样做可以使法庭愿意受理?如对方公司成功申请破产,我方是否有权申请扣押公司法人代表的私有财产?其合法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
2013-02-09 20:37 SS66(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2-09 20:51
如果公司是以对方家庭共同财产开办的,可以向其合法妻子追偿,向法院起诉可以获得法院优先赔偿
2 刘青芳律师  2013-02-09 23:26
你好,建议要求补充签字,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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