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债务追讨 2008年我一朋友(他本人开了个规模不大的广告公司)向我借了4万元,并在同年11月份向我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中明确了归还的日期。但是事实上,那朋友根本没有按借条上的日期归还给我,为了躲避催债,后来连电话号码都换了。为了受到法律的保障,我于2009年向当地法院起诉了,2010年拿到的判决书,法院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但当时没找到他本人。2011年我找到了他本人,并我们在法院里约定,分两年全部还清,2012年2月底前还清5000元,2013年2月底全部还清。但是到目前为止,尽管我经常催他还债,但是还是一分都没还给我,每次都有不同的理由。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尽快拿回我的钱?谢谢!
2012-09-04 12:16 jinhua……(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9-04 14:48
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在没财产,也没有办法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04 16:08
要求执行。
3 陈雄志律师 2012-09-04 12:18
收集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2-09-04 12:37
申请对其的司法拘留。
5 110网律师 2012-09-05 07:51
提供对方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
6 110网律师 2012-09-05 10:44
立即申请法院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不受和解协议中有关还款时间的约束。再达成和解协议时,请约定加重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逾期还款,按从借款日到还清款之日的四倍于银行垢利息。这样快到期时对方自己就知道着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