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的退股协议是否有效 2006年我们三个人创立了一家运输公司,效益很好,2012年因故我退出了股份,经和另两个股东协商签订了退股协议,至目前至他们付了50%的退股金,当时的退股协议没有固定的签字,只有公司公章和当时的法人签字(他不是公司股东),也没有退出的股份的去向。后期他们把我退出的股份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公司法规定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我的退股协议有效吗?如果我的退股协议无效,现在我想要回我的股份,可以吗?请您指教一下!
2013-02-08 11:36 心雨xh12……(吉林-白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海军律师 2013-02-08 11:57
股份是不能退的,除非公司清算。所以你们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效力的
2 胡常明律师 2013-02-08 12:07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说明你已转让了一半的股份,这是有效的,至于另一半,还是协商,征求另二人意见,如果其二人认可你退股(转让),则重新协商价款,并补办手续,如果不同意或者协商不成,则这一部分是还是你的,你享有相关权益。
3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2-10 13:20
公司法规定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除非公司清算。所以退股协议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