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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深圳博民小额贷款34000,砍头息4000到手拿了30000块钱
我老公在深圳博民小额贷款34000,砍头息4000到手拿了30000块钱 我老公在深圳博民小额贷款34000,砍头息4000到手拿了30000块钱,每个月还1623元分36期还,还了3期了不想还了利息太高,而且逾期费贵这期没钱还逾期10天她们逾期费用要1229块,逾期一天要100多块,怎么办,现在打电话,发信息威胁,不还钱要打电话给上班的地方,给亲戚朋友打,发家里人的名字
2019-04-26 16:12 飘渺(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4-26 16:25
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4-26 17:41
及时还款,避免催收。
3 王飞谭律师  2019-04-26 16:15
归还本金跟合法利息即可,年利率超过24%法律上不予支持。
4 尹就平律师  2019-04-26 16:16
您好,如果收到威胁建议报警处理。
5 王珂律师  2019-04-26 16:18
按照到账金额认定本金,2%月息以上部分可拒付
6 付成刚律师  2019-04-26 16:37
以实际借到的钱为准,利息超过银行年利率24%的部分无效。
7 李大贺律师  2019-04-26 17:0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8 陈晓云律师  2019-04-26 20:26
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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