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方赔偿吗? 2004年原告向被告卖下房屋一间,按合同付清所有价款,原告在此屋居住了8年,被告一直不肯协助原告办理过户,2012年原告就合同是否有效诉至法院时才知道此房屋土地属国有划拨,卖方以此为理由诉称合同无效,要求原告腾出房屋归还被告.法院经过调查,此土地是被告继承得来,只办理了房产证,未交土地出让金,没有办土地使用证,因此判合同无效.请问如果合同被判无效,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吗?可以按什么标准要求赔偿.
2013-02-07 15:12 fdl720……(广西-北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02-07 15:49
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2 孙新律师 2013-02-07 15:17
合同有效!
3 110网律师 2013-02-07 15:29
合同有效,要求过户
4 110网律师 2013-02-08 01:20
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就看你怎么想,怎么做,想法、做法的不同,其结果天壤之别!带上所有的材料,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