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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想把它卖掉,定金也收了,但妻子不知道,也未在协议上签过字,她不同意转让。问:现在我也不想卖了,如果对方告我,法院会认定这份协议有效吗?我该怎么办?
2010-09-09 11:21 bsyld(云南-保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09日 11时30分
因为没有经过你的妻子同意,你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合同无效,你可以请求法院宣判合同无效。
2 110网律师  2010-09-09 12:48
您好,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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