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贷款买了一台车,当时找金融公司贷款7.6万!一个星期以后,银行卡到账一笔7 去年7月贷款买了一台车,当时找金融公司贷款7.6万!一个星期以后,银行卡到账一笔7.6万,另外到一笔6000元!同一天内,两笔款被化走!找银行咨询,这多出的六千怎么回事,我只贷7.6万,这多出的6000元怎么回事?当时回答也是含糊其辞!
今年准备把剩余贷款全部还清,在银行打流水出来,发现贷款金额从原来的7.6万变成了8.2万,找银行,银行说这六千元是金融公司收的什么利息?虽然你到手只有7.6万,但另外6000元你还是需要还款,需要付利息!
请问,这种在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操作合规吗??
今年准备把剩余贷款全部还清,在银行打流水出来,发现贷款金额从原来的7.6万变成了8.2万,找银行,银行说这六千元是金融公司收的什么利息?虽然你到手只有7.6万,但另外6000元你还是需要还款,需要付利息!
请问,这种在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操作合规吗??
2019-04-25 08:32 ask201……(湖南-张家界)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4-25 09:02
按贷款合同约定协商或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9-04-25 10:2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 李大贺律师 2019-04-25 15:1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相关法律问题
请问各位大律师,我在邮政银行贷款买车分期,逾期一个星期金融公司的人就说要来拖我的车走
1个回复你好,我在小贷公司的贷款目前逾期了一个多星期了,他们将印有本人身份证同银行卡号的催收单到处张贴
3个回复注册了一个公司,在银行做了贷款,还到6个月公司宣告破产,以后
5个回复你好律师 我去年去一个公司贷款 当时我要贷款4000 却到我手上才2700
0个回复你好昨天在捷信公司申请了一个贷款因卡的原因当时没到账,马上去银行改了卡后给他们打电话处理
1个回复你好昨天在捷信公司申请了一个贷款因卡的原因当时没到账,马上去银行改了卡后给他们打电话处理
1个回复去年转了一个公司,法人股东全部转到我名下,当时该公司名下是没有贷款及担保的
3个回复你好,我去年通过车贷担保公司跟银行贷款买车,担保公司押了我一部分钱当时 你好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