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咨询。 我妈妈今年48岁,由于2011年8月在环卫队打扫的过程中,被一辆摩托车酒后驾驶撞伤,多处受伤,一直在治疗中,在合同期内都挣的工资,直到2012年8月份合同期满,不再给其发工资,2013年1月份工伤鉴定刚下来,结果为9级,2013年1月10号又为其安排了工作,请问:我妈妈应该享受哪些赔偿?分别为几个月的赔偿?大概数目应该是多少?
2013-02-04 17:11 xuejin……(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2013-02-04 17:16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 110网律师 2013-02-04 17:1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等赔偿,具体需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综合认定。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3 110网律师 2013-02-04 17:27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4 孙新律师 2013-02-04 18:57
据实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