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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纠纷
辞职纠纷 2013年1月7号向老板辞职,告诉他干到下月也就是2月7号,但是他让我干到2月20号,我同意了,但是过几天他又让我干到1月31号。下个月的排班表也没我,还叫我把东西交了,我想知道现在是算我辞职,还是他辞我啊?我辞职报告没打都是口头说的。干个11个月一直没签合同。发工资是钱打卡上去。
2013-02-02 10:42 580757……(江苏-淮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2-02 11:01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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