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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有关违法行为咨询
关于公司有关违法行为咨询 律师你们好:
  我公司存在好多违法行为,现在想离职,因此向你们咨询一下问题:
1)公司每月迟发工资,2012.12月份工资在2013.2.6发,压工资为36天,是否违法。
2)公司星期六加班只有1.5倍计算,另星期日既不补休,只按正常上班工资给,法定假期工资无。(已签合同)
3)2010年4月入公司,一直到2012年8月才签合同,但签合同之后到今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证据从哪里入手。
   以上三种违法行为可以马上离职吗?离职之后保留什么证据要求赔偿?有劳你们帮忙解说。谢谢!
2013-02-01 18:28 le8108……(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2-01 18:42
可以马上离职
2 110网律师  2013-02-01 20:26
可以立刻离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加班工资、支付所欠的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补买社保。
3 陈贤良律师  2013-02-02 12:48
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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