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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父亲去民权县公疗医院输液已经第十天,说疗效不明显后医院
昨天我父亲去民权县公疗医院输液已经第十天,说疗效不明显后医院 昨天我父亲去民权县公疗医院输液已经第十天,说疗效不明显后医院换药后才输10多分钟就开始全人发抖脸色乌青,马上告知院方后进行抢救,打了三针后差不多半小时抢救过来了!今天医方就要求我们出院!我们拒绝⋯昨天来输液时父亲都好好的,昨天经过抢救输了一天的液,今天去厕所都需要帮助!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证明医方用错药,我们应该怎样要求医院陪偿?这种医疗事故需要什么证明吗?
谢谢
2019-04-01 09:52 ask201……(贵州-遵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9-04-01 10:30
须经专业机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2 王珂律师  2019-04-01 14:35
起诉后申请法院指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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