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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8年8月入职现单位,当时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过后并没有按当初约定签订合同
本人18年8月入职现单位,当时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过后并没有按当初约定签订合同 本人18年8月入职现单位,当时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过后并没有按当初约定签订合同,工资上调为正式员工,上五险,19年三月单位不经协商单方面通知降工资,由原来4500降到一月3000元,且劳动强度大增,如果想离职被要求继续多工作一个月,是不是不合法?
2019-04-01 07:42 ask201……(河北-秦皇岛)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4-01 07:54
是不合法
2 曾金峰律师  2019-04-01 07:51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郎海华律师  2019-04-01 07:55
到当地劳动局求助
4 姚志斗律师  2019-04-01 07:56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9-04-01 08:09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潘建强律师  2019-04-01 08:30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7 闫燕律师  2019-04-01 10:08
申请劳动仲裁
8 冯倩雯律师  2019-04-01 10:36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9 韩士队律师  2019-04-01 11:14
你好: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注了吗?
10 孙新律师  2019-04-01 14:25
单方降薪,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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