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驾车出了交通事故,和一两电动摩托车相撞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对方驾驶员就是伤者负主要责任。我的车超载负次要责任。对方一死一伤。现在对方提交的诉状要求我承担事故损失的70%有法律依据吗?他诉状列举的他的损失和赔偿一共是250000多元。我的车也严重损毁。现在我要提交反诉状全有哪些赔偿权利可以主张?我的车修回去就要60000多元。我投保的保险公司会赔120000元。我先前还给了他50000多的赔偿金。我还要再出钱吗?
2010-06-27 13:23 471380……(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万莉律师 2010-06-27 13:50
70%已经是主要责任范畴,对方要求不合理。
2 110网律师 2010-06-27 15:28
你承担次要责任比例不会那么高,建议你详情来电说明,本人是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可以给你些详细意见,也可以直接带材料过来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