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9月底入职,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公司并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在2018年9月底入职,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公司并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2019年3月22日,公司告知“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员”将我与另一名同事裁掉,突然裁员并无提前告知,毫无准备影响了我们的经济生活,与老板协商赔偿补贴,他说公司没有这个先例,并表示如果我们去告他,他会先告我们,并说我们两个带头影响公司工作氛围导致业绩下降,实在是泼脏水。谈话有录音为证。工作期间工资发放都是有财务私人账户转账。现在只说结算我们3月份工资,不给予赔偿,这样合理吗?
2019-03-23 23:39 ask201……(广东-汕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3-24 00:00
如果劳动仲裁维权。
2 冯倩雯律师 2019-03-24 00:19
你好,一般情况下可以起诉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试用期只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合同,现在期满,公司不打算转正,如何维权?
5个回复试用期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2个回复劳动合同中规定一个月试用期,两个月后不给转正,并准备辞退,公司应如何赔偿
3个回复我和公司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无试用期,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一年,却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这合法吗?
1个回复公司想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一个试用期的合同,可否?
3个回复我在一个公司上班5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后期我跟老板提醒,才补签试用期合同,但是拒绝给我签转正合同
9个回复有在一个公司上班5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后期有补签试用期合同,但是拒绝给我签转正合同
15个回复我和我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和同没有给我,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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