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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我应该怎么办?
未婚生子,我应该怎么办? 我与一女朋友在恋爱期间致女朋友怀孕,我劝她打掉,给了她3000元医药费,分手后,我的妈妈和她一起到医院做人流,可是她没有做掉,几个月后她生下了小孩子,现在她向法院申诉,要我出抚养费用,我不愿意出钱给她,但是如果小孩子要我抚养带在身边,我会愿意,(因为,我的经济条件比她的要好,小孩子读书的条件也比她的好,)为了孩子的成长,我会愿意,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如果她不愿意给我,我可不可以不给她抚养费,因为我可以接受,带在身边,只是不给钱给女方。
2010-06-26 20:24 邓宗祥(湖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26 20:49
你可以要求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所述情况,你完全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只是有一个问题: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应当由母亲抚养,鉴于目前孩子尚小,需要由母亲照顾。
2 刘小平律师  2010-06-26 21:38
建议先协商处理,不成,则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孩子以随母亲生活为宜。
3 110网律师  2010-06-26 22:12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小孩随女方,但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为从小孩子的成长、利益出发考虑。抚养子女是你的义务。抚养成费你要负担。
4 刘江律师  2010-06-27 00:59
建议委托律师帮你维权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0-06-27 22:31
抚养小孩是义务,抚养权你可以争取。
6 110网律师  2010-06-2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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