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发生汽车和电动车碰撞,我方汽车,对方电动车。电动车受伤,电动车和汽车皆无损伤 去年12月份发生汽车和电动车碰撞,我方汽车,对方电动车。电动车受伤,电动车和汽车皆无损伤。对方入院检查有擦伤,医生让回家修养,对方家属不同意,转到神经外科住院。住院费花了1.5万,去保险公司只赔1.4万,对方不同意,说找律师。今天又打电话说要我们私人给他三万块钱,说要去公安局。他们这是什么行为,我方是否可以不赔偿。我方全责,我方右拐,他们直行
2019-03-18 12:22 一直很安静(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9-03-18 12:43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2 韩士队律师 2019-03-18 14:22
事故责任由交管部门认定
相关法律问题
1月份与人发生碰撞,我方开汽车,对方开摩托,当时对方左脚受伤
0个回复请问我家公公骑电动车与汽车发生碰撞,当时不觉得有什么受伤,留了对方电话约定有事联系就各自走了回家
2个回复因为对方喝酒后骑电动车和我方发生碰撞,对方受伤住院,交警判决我方担负一半责任
3个回复去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方机动车,对方电动车受伤,交警开始判同等责任
2个回复双方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电动车骑我方前面,对方突然转头,与我方发生碰撞
3个回复我是车主,去年9月份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理赔
4个回复对方汽车全责,发生车祸导致我方摩托车车上人员受伤,交警判定对方是全责
7个回复我方电动车出路口,遇到直行电动车,对方由于紧张而摔倒,并未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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