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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去年入职的公司于今年春节过后提出辞职,今年3月份中旬才办理离职手续
你好,我在去年入职的公司于今年春节过后提出辞职,今年3月份中旬才办理离职手续 你好,我在去年入职的公司于今年春节过后提出辞职,今年3月份中旬才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以春节放假无薪为由,2月份结算的工资比当初入职时说好的月工资少了1500左右,2月份我并没有旷工,除了放假,我都上满的,而且我也并不是以计时计件结算工资的,另外3月份的社保也没有给我交,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2019-03-18 09:05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3-18 10:16
不合法,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9-03-18 09:2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9-03-18 09:27
当然不合理啊,去所在地劳动局举报
4 陈铠楷律师  2019-03-18 09:45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金聪聪律师  2019-03-18 10:24
可以投诉或者去申请仲裁w
6 闫燕律师  2019-03-18 10:45
申请劳动仲裁
7 李滨律师  2019-03-18 10:4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8 徐岳律师  2019-03-18 10:55
向劳动监察投诉
9 110网律师  2019-03-18 13:28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10 李晓玲律师  2019-03-18 14:48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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