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东西被罚款7000 本人后悔莫及 一时间起了贪念 在超市偷了价值800元商品 被保安扣押,并恐吓, 说这样要判2 -3年 和我要1万元私了。后来给了7000.让我按了手印 强迫写下我愿意接受处罚7000元 请问我构成刑事责任了么?要判刑,还是拘留。我想追回7000块钱。报警的话,他们会构成犯罪行为么? 如果能追回7000块钱 我情愿接受处罚并被拘留。 请问我这种情况会接受什么处罚。 他们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么?
2013-01-29 17:43 q24043……(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3年01月29日 17时50分
答:1、不构成盗窃罪;2、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3、治安处罚;4、承担刑事责任。
2 赵虎律师 2013-01-29 17:44
在北京的话,800元不构成盗窃罪。
3 李建成律师 2013-01-29 17:45
您好,建议赔偿超市损失并协商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3-01-29 17:49
不构成。
建议及时报警。
建议及时报警。
5 李同红律师 2013-01-29 19:48
及时报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