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东西被罚款7000 本人后悔莫及 一时间起了贪念 在超市偷了价值800元商品 被保安扣押,并恐吓, 说这样要判2 -3年 和我要1万元私了。后来给了7000.让我按了手印 强迫写下我愿意接受处罚7000元 请问我构成刑事责任了么?要判刑,还是拘留。我想追回7000块钱。报警的话,他们会构成犯罪行为么? 如果能追回7000块钱 我情愿接受处罚并被拘留。 请问我这种情况会接受什么处罚。 他们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么?
2013-01-29 17:41 q24043……(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3-01-29 18:04
800元,一般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当然也要看你们当地具体规定追究盗窃罪的起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