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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前两天,想请假早点回家,公司不批
过年前两天,想请假早点回家,公司不批 2012年11月过的公司,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说3个月试用期。做到快两个月多了,说让做到月底走人。刚开始说是公司人员多了。等我说要告他时,又说不是人员多了,现在就把我空在那,做什么也不给做,当我是空气。现在想请假公司不批,如果交了请假单直接走,会算旷工吗,或算自离?因为想提早几天回家过年。
2013-01-29 14:56 249086……(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29 15:0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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