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分配(是否出嫁女儿没分,户口一直在的) 你好!我户口所在地去年开始土地因经济开发征收,村民有了土地征收补偿。我在5年前已经出嫁,但是户口没有迁出,还是本村居民,但是我没有获得任何补偿。村委说是外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任何补偿,请问这种规定合理吗?
另外,我女儿出身时户口也随我落在本村,那时候还没有土地征收的情况。但是她现在同样没有获得任何补偿。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要回属于我们的补偿部分吗?
另外,我女儿出身时户口也随我落在本村,那时候还没有土地征收的情况。但是她现在同样没有获得任何补偿。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要回属于我们的补偿部分吗?
2013-01-28 22:30 dianna……(湖南-益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1-29 00:43
你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村里不得以村规民约排除出家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就包括了土地征收补偿权益。
如果对方拒绝分配,建议启动财产保全依法诉讼。
有问题,欢迎追问或来电详询。
如果对方拒绝分配,建议启动财产保全依法诉讼。
有问题,欢迎追问或来电详询。
2 林传雄律师 2013-01-28 22:40
可以要求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3-01-29 08:55
你好,你和你女儿都有权获得土地补偿金,村委你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4 陈瑜律师 2013-01-29 12:42
你可以得到补偿,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以帮你打我手机(这上面有号码)免费咨询联系还可以帮你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