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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时候请假期间脚受伤,但公司写的假条是因公外出。打上石
工作日的时候请假期间脚受伤,但公司写的假条是因公外出。打上石 工作日的时候请假期间脚受伤,但公司写的假条是因公外出。打上石膏加上春节假期从2月2日开始请病假到3月11日上班,由于领导期间一直在施加压力说业务没达标之类的便提前拆掉石膏立即到岗工作。因为刚拆石膏没恢复好便上班,导致受伤部位更加严重,已影响正常行走,再次请假时领导只批了一天假。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刚受伤时能不能算工伤?在受伤期间公司一直在施加压力让我提前拆除石膏到岗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因为没有恢复公司便要求工作导致伤情加重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2019-03-13 10:03 ask201……(河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9-03-13 10:30
不符合规定
2 赵鹏律师  2019-03-13 10:05
不符合规定
3 李大贺律师  2019-03-13 10:21
能算工伤.不符合规定。
4 110网律师  2019-03-13 10:32
你好,建议与公司协商处理。
5 闫燕律师  2019-03-13 11:16
能算工伤
6 单义律师  2019-03-13 11:47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
7 冯倩雯律师  2019-03-13 14:59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8 李晓玲律师  2019-03-13 15:19
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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