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铺房租和押金的问题 本人在2012年11月1日和美食城签订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每个月房租9000,付三压三。开了3个月亏损非常严重,打算结业,但是美食城不肯退还押金,说除非我们找到下家接手,否则必须做满3年,如果不付接下来的房租,就每天缴纳2%的滞纳金。请问我们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么?押金是否能退回?他们的合同是否是霸王条款啊?
2013-01-28 13:07 calion(上海-虹口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1-28 13:3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3-01-28 13:40
合同既然已经签订一般不能擅自解除,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解除条款来处理,尽量与房东协商处理。你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还需要看合同条款来处理,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3-01-28 13:52
你方系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1-28 14:31
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和合同约定的事由,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如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需支付三个月押金作为违约金的,那么你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5 王晔律师 2013-01-28 15:49
按合同约定,付三压三。违约需赔偿3个月押金。如果你现在结业,无疑你是违约,你就要赔偿3个月押金,押金是不能退回的了。目前你有两条路,一个就是按对方说的,找到下家,另一个就是开动脑筋,想尽办法把生意做下去,开拓市场,扭亏为盈。事在人为只要你有决心,有信心,有恒心你会赢的!
6 张向锋律师 2013-01-28 16:33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押金可以要求退还,不过你方要支付违约金。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7 刘智慧律师 2013-01-29 07:12
单方解除租赁合同,须有法定理由和约定事由;否则,解除方的行为构成违约。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的违约责任明显高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