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在评估房产报告上签字还会拍卖房产吗 我的朋友一年前借了一个私人的600万元高利贷,我是担保人,再不懂法的前提下,被责权人胁迫签了连带责任书,一年过后仍未还完,责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后仍未还完交到执行局,现在执行局要执行我的房产,我提出先后顺序,债务人有厂房、有设备,应该先执行债务人的,执行局说:“执行厂房设备,工人没有着落会影响安定,所以执行我的住房,我想不通觉得冤枉,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2013-01-28 12:14 jm_guo……(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常明律师 2013-01-28 12:23
执行局的说法也是目前的一种通常考虑和做法,重点是你及一家也得有住处,执行了你的房屋前得解决你的居住问题才行。当然,再不行,你得同债务人书面约定你向他追偿的有效可行的办法,特别是违约金的承担等。
2 110网律师 2013-01-29 13:10
如果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可以先执行你的财产,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