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我的损失 我怀孕初期6月底因为出血医院开证明向单位请假一周,单位允许请假,我就去医院保胎。一周后正好是放暑假,我的合同也到期,但是学校没有告知我要续签合同。那时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停了我8月的保险,8月底等我去单位主动了解知道后续签了合同,我生完孩子又继续上班,现在已经上班2个多月,但是生育金却因为8月份停了,2月生的宝宝,导致我生育金拿不到,还不愿赔偿~!心情一直都不好,孕期知道保险停了,可能因为心情不好导致我宝宝早产1个月,保暖箱住了8天。哺乳期知道生育金拿不到,单位还不给赔偿,心情再次受到影响,在家人在建议下断了奶,现在宝宝因为断奶而发烧,拉肚子,我也一下子瘦了,也发烧,病倒了~请假证明病历卡上有,由于我停薪留职,自己交单位保险金留有发票,保胎祝愿有证明,宝宝早产并在保暖箱有证明,现在宝宝生病也有病历卡证明!请问我可以拿到我所有的损失吗???
2010-06-25 23:43 杨严优优(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26日 10时37分
是一所什么学校?你可以依法主张生育金,其他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