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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收费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收费 居住的小区在2009年购房的时候开发商说车库属于配套设施,按每户1:1设置的,物业费里包含车库的管理费。2013年1月28日,物业突然单方面通知业主车库要收费,预先并没有进行协商或价位意见征求。业主代表之后与之进行商谈,物业告知车库产权归属地产,且地产已经获得运营收费许可,订价无需与业主商谈。想请问:住宅小区的配套车库即便是产权归属开发商进行收费定价定价是否应该业主协商?配套的车库应该是为小区居民提供便利的,能进行商业性收费吗?
2013-01-26 21:50 侯滨滨(天津-东丽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26 22:40
要看合同的约定,应当由物价局核定。
2 孙新律师  2013-01-26 22:53
车库是否属配套设施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没有特别约定并且属有产权的车库而非公共区域的话,开发商定价出租不用与业主协商。但物业没有权利定价,只能代收。因此对物业不满的业主委员会可解雇物业。但解雇物业不妨碍开发商收取车库租赁费
3 齐志龙律师  2013-01-27 21:34
可以询问当地物价局
4 王德民律师  2013-01-30 22:55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现在小区的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的,委托物业经营管理,但是收费标准以及使用情况应当告知业委会,并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的使用,您说的买房时开发商的承诺,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要求对车位确权,或者要求违约金,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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