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一定要交接完才能走吗? 进入该的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已经10天了,该公司以没有招到合适人选为由不许员工离职。如果自行离职算自离,不给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试用期内辞职是否一定要交接清楚才能离职?
2010-06-25 15:24 123450……(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25日 15时47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王菲律师 2010-06-25 15:31
不合法,试用期间,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