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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家私立幼儿园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从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7月1日
我之前在一家私立幼儿园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从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7月1日 我之前在一家私立幼儿园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从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7月1日,但是却在正式工作了一个半月之后就被园方以对幼儿园意见大为由辞退了。因为在正式签劳动合同之前,我已经在园内装修、开园、招生的时候帮忙了,从8月份到12月底,当时校长给的承诺是只要我在幼儿园当老师,就按一个学生每学期80元的抽成给我,那帮忙的四个月就不用算工资了,可是我现在被辞退,之前的承诺肯定作废,校长补偿了我2000元,我觉得不合理,如果走劳动仲裁或者法律途径,能获得什么帮助或者结果?
2019-03-02 18:31 ask201……(四川-雅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9-03-02 18:41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柳士荷律师  2019-03-02 20:18
不会根据阐述来定论,要根据证据,仲裁或者诉讼
3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3-02 20:31
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冯倩雯律师  2019-03-03 00:00
建议你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有需要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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