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试用期内未提前3天告知离职,是否要赔偿损失? 武汉一广告公司,入职1月有余,直至离职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现公司老板存心报复,以未提前三天告知,影响公司信誉、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为由要求赔偿损失。被告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假若未提前3天告知,请问是否要赔偿公司损失?
2013-01-26 12:05 shadlo……(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年01月26日 12时07分
可以委托律师维权索赔。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1-26 12:06
可以聘请律师直接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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