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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 先生了孩子 ,男方出轨 女方已经不想和他生活下去 要怎么索取赔偿?
未婚 先生了孩子 ,男方出轨 女方已经不想和他生活下去 要怎么索取赔偿? 未领结婚证 同居现有出生8个月大的宝宝,现在两人关系不好 男的出去找别的女人 真是没有良心 两人已经没感情了,现在女方不想与其结婚 但是又觉得自己很不值得为这个男人付出那么多现在还给他生了孩子 但是男的就变心了,女方实在不能接受。收到很大的打击,现在女方想向男方索取赔偿  弥补对她的伤害,请问要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急需帮助!
2013-01-26 09:59 151600……(福建-三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1-26 10:12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只能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 陈雄志律师  2013-01-26 12:25
可以要求对方抚养孩子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26 21:22
自行分开,财产孩子抚养有争议的,另行起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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