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加班费计算基数以天津市最低标准发放的,合同没有明确规定 请问公司加班费计算基数以天津市最低标准发放的,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新进员工培训里和人事规章里有计算基数以本薪加岗位津贴,这两项加起来多于天津市最低标准,已经工作八年了,请问加班费差额能追回吗?目前在职,
2019-02-21 11:25 ask201……(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瑞岭律师 2019-02-21 12: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韩士队律师 2019-02-21 12:50
可同约定工资的,按照约定计算
3 齐志龙律师 2019-02-21 15:14
加班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有证据可以
4 李晓玲律师 2019-02-21 16: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冯倩雯律师 2019-02-21 18:00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6 闫燕律师 2019-02-22 09:11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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