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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了一个惠金手机分期还了几个月接下来没有还,昨天我的QQ邮箱收到了说已经起诉到法院
我办了一个惠金手机分期还了几个月接下来没有还,昨天我的QQ邮箱收到了说已经起诉到法院 我办了一个惠金手机分期还了几个月接下来没有还,昨天我的QQ邮箱收到了说已经起诉到法院,一般法院受理了几天能收到法院传票
2019-02-19 22:50 ask201……(山东-聊城)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2-19 22:57
可以与法院核实。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9-02-19 23:15
还上实际收到的本金和月息2%就别理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
3 武模宁律师  电话:18365999873  2019-02-20 08:05
和法院核实
4 柳连强律师  电话:18365801465  2019-02-20 10:50
一般是以收到法院纸质传票为准。
5 柳士荷律师  2019-02-19 23:11
与受理法院联系
6 冯倩雯律师  2019-02-20 00:05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7 李大贺律师  2019-02-20 05:59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8 李广强律师  2019-02-20 09:51
以收到的法院的传票为准。
9 韩士队律师  2019-02-20 10:15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以放贷为常业,对外事实的放贷行为无效,未收到到款的直接取消交易,已经收到贷款的,按照实际到账数额还本,约定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不受法律保护。
10 李晓玲律师  2019-02-20 14:00
可以与法院核实。
11 闫燕律师  2019-02-20 16:38
可以与受理法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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