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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凡普信贷了45000元,每个月还3041元还二年,利息是2
你好,我在凡普信贷了45000元,每个月还3041元还二年,利息是2 你好,我在凡普信贷了45000元,每个月还3041元还二年,利息是2.58,合同上显示货款本金是65100元,到我账上是45000元,多20100元说是手续费,另外7884说是乙方给甲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费,请问合法吗?
2019-02-16 11:24 ask201……(河南-平顶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9-02-16 11:39
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就是不合理的费用。
2 李大贺律师  2019-02-16 11:51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 ​
3 崔新江律师  2019-02-16 12:02
这个利息超过二分的是不合法的,砍头息是不合法的啊。
4 单义律师  2019-02-16 16:21
你好,按照合同来履行
5 110网律师  2019-02-21 14:47
你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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