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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
请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 请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2月11日)中第七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现在是否还适用?
2019-02-16 08:47 ask2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2-16 08:53
六个月以后可以再起诉离婚。
2 徐卫东律师  2019-02-16 08:59
你好,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
3 申维丰律师  2019-02-16 09:00
您好,六个月以后可以再起诉离婚
4 宋超律师  2019-02-16 09:00
你好,一般可以6个月以上再次起诉
5 李大贺律师  2019-02-16 09:04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但在结婚和离婚这两个方面,我们都应当认真对待,不可随意。虽然我们常说“一对不幸的婚姻结束,意味着两对幸福的婚姻的开始”,但并不是每起离婚案件都是如此。我们都不希望离了一次,再离一次,然后成为习惯。因此,你要对自己目前的婚姻做好充分的考虑,如果有信心离婚后自己身心能够得到彻底的释放,有信心组成新的家庭,在这新的家庭中能够获得幸福或者说是更好,孩子能够更好的呵护,如此以来尽快离婚可能是最好的结果,而如果你对这些方面还没有准备好或还在纠结,我建议你在离与不离这方面,再做考虑。
6 赵江涛律师  2019-02-16 09:11
6个月后可以 再起诉离婚
7 潘建强律师  2019-02-16 09:46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8 魏伟律师  2019-02-16 11:45
六个月以后可以再起诉离婚
9 孙新律师  2019-02-16 13:45
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
10 孙新律师  2019-02-16 13:47
六个月之后还可以离婚
11 王艳玲律师  2019-02-16 21:11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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