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有企业存在以下行为是否违法 本人是国有企业在编员工,距离退休还有4年。
国有企业在1993年正式挂牌,于2005年运营不佳,将部分员工派遣至私人单位就职至今,目前国有企业是“在营”状态。
请问国有企业存在以下行为是否违法:
1、将在编员工派遣至私人单位工作将近14年,但劳动合同主体未更改,主体仍是国有企业;
2、目前因征地原因,国有企业想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能单位向本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以每月提供市最低标准工资60%进行补偿本人。
国有企业在1993年正式挂牌,于2005年运营不佳,将部分员工派遣至私人单位就职至今,目前国有企业是“在营”状态。
请问国有企业存在以下行为是否违法:
1、将在编员工派遣至私人单位工作将近14年,但劳动合同主体未更改,主体仍是国有企业;
2、目前因征地原因,国有企业想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能单位向本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以每月提供市最低标准工资60%进行补偿本人。
2019-02-13 11:52 zhouzh……(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2-13 14:26
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
2 江珍来律师 2019-02-13 11:53
初步判断不合法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2-13 16:15
不合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冯倩雯律师 2019-02-13 16:54
可以协商尽量协商,如果没法协商建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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