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合法权益如何来保障? 我侄女五年前离婚的,带一男孩独自抚养,男方四川人,女方湖南人。男方欠我大哥四万元,在民政局离婚时有签过协议:欠我大哥的四万元,每年还一万,四年还清;小孩抚养费每月三百元,至小孩十八岁。然而时至今日,男方不仅欠的四万元一分未还,小孩的抚养费也一分未付。我想咨询的是:我大哥这边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方式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02-13 11:51 hawkha……(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2-13 14:27
有关抚养费可以起诉
2 颜培卿律师 2019-02-13 11:52
可以起诉对方
3 江珍来律师 2019-02-13 11:52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有不懂可以加微信详细咨询
4 李开宏律师 2019-02-13 12:02
可以起诉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