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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屋交付前临时通知你需交付增大面积款合理吗?
动迁房屋交付前临时通知你需交付增大面积款合理吗? 我是原居住在杨浦的业主,后经政府动迁被安置在浦东新区的曹路和航头,当时办手续时就把房款全已付清,但两年后通知我们可以拿房了,但到了动迁组却给了我们一张发票,让我们先去补交房款后才能拿房,后来和邻居一交流,才知家家户户的增大面积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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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交房款是否可以不用事先告知?
2.内外阳台的区别,是否算面积?怎么计算?
2013-01-22 22:55 zgrsyy(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1-23 09:2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2 张向锋律师  2013-01-23 11:41
补交房款应当通知。阳台应当计算面积。
3 袁文祥律师  2013-01-23 12:37
按合同履行!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3-01-23 18:01
可以拒绝支付增加的面积款的,不交房的话可以起诉要求交房并追究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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