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2012.10.25我来到品牌男装店上班,试用期1个月,2013.1.15我提出辞职到2013.1.30.公司以年底不好招聘,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为由.如果我30号自己走了,他就不发我工资了。我们之间没有签劳务合同。
2013-01-22 19:56 加加花(安徽-合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1-22 20:02
不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孙新律师 2013-01-22 20:20
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1-22 21:05
你可以随时辞职,拖欠工资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林传雄律师 2013-01-22 21:34
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