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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您好,我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做临时工,做了两个月多,当时合同签的是两个月(合同签的是8.5元一个小时),现在已经到期了辞工不批我,我就去劳动局告,当时在劳动局时说给我结清工资,后来回来说要扣我的钱,说是我罢工,没写辞职书。如果再去劳动局的话劳动局会怎么裁判?
2013-01-08 19:34 发散法饿无法(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08 20:06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2 江珍来律师  2013-01-08 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09 12:5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09 15:07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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