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存在欺骗可以要求退房吗? 我在2012年年初够买了宝龙城市广场的期房,当时销售人员表示我们小区对面是大型的购物广场,但在2012年12月时该地块是发生更改,变成了商圈围绕着住宅建造,等于没有一个购物广场的概念了,那他也就失去了购买时的这个价格,同时我们业主完全不知情,他们只在售楼中心里面的一个小角落贴示了变更公示,当我看见这个公示时公示时间已经过了,所以没有任何申辩时间。同时当时的销售人员表示我们的小区里面包含一个五星级酒店,可现在却告诉我们是酒店式公寓,说小区旁边会有公交总站,目前也是没有。当时购买时说商业中心是2012年年底开始建造,现在又推托是2013年5月开始,根据以上情况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2013-01-21 21:55 876127……(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22日 08时58分
您好,出现该种情况的主要有两种解释:1、一开始开发商就存在欺诈;2、开发商的设计进行了变更,但是没有向你们履行通知告知义务。不管是哪种情形,您购买该房时的基础不存在,合同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按照现价赔偿您的损失。建议依法申请仲裁解决。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
2 孙新律师 2013-01-21 22:01
你可以要求退房!
3 110网律师 2013-01-21 22:18
可以解除合同
4 110网律师 2013-01-22 15:58
要求退房理论上可能,但难度很大,所以要设定合理的目标;最好能联合多名业主一起维权,这样对业主方有利。